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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姑小说网 > 灵异小说 > 吸血鬼莱斯特  作者:安妮·赖斯 书号:41728  时间:2017/9/22  字数:7020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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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又过去了两年,我终于恢复了一点儿力气,可以乘船回到路易斯安那。我仍然跛得厉害,身伤痕依旧。不过,我必须得离开欧洲,在这里我听不见一丁点儿轻声的呼唤,无论来自踪影全无的加百列还是伟岸强大的马略,他肯定早已对我作出了审判。

  我得回家。新奥尔良就是我的家,那里四季温暖,鲜花常开不败,在那里,通过钱币王国源源不断的供给,我仍然拥有十几幢空的老房子,虽然白色的柱子蛀了虫,门廊也有些下陷,但并不妨碍我在那里踱步漫游。

  19世纪最后的几年里,我过着完全隐居的生活,在离拉菲亚特公墓一个街区之遥的旧花园区,我最舒适的房子里,我在参天的橡树之下酣眠。

  我伴着蜡烛或者油灯,读遍所有我能搞到的书籍。我几乎就像是加百列被困在她城堡里的卧室中那样,只是我这里连家具都没有。书一堆又一堆都快摞上天花板了,装了一个又一个房间。偶尔,我积聚了足够的体力,闯入一间图书馆或是书店收集新的书籍,不过外出的次数越来越少。我写信索要期刊。我储备了大量的蜡烛,还有一瓶瓶一罐罐灯油。

  我不记得怎么就到了20世纪,只觉得一切都变得更加丑陋,更加灰暗,那些我所识的古老的18世纪的美好事物,似乎已经成了不切实际的异想天开。资产阶级统治着世界,他们恪守种种沉闷的原则,对古代王朝如此钟爱的声犬马和穷奢极侈持着怀疑的态度。

  可是,我的眼光和心智都变得越发浑浊。

  我不再猎取人类。然而没有人类的鲜血,人类的死亡,血鬼是不能强大起来的。我靠着捕旧区邻居们的家禽家畜维持生存,也会抓些被娇养的宠物猫狗。有时连这些都不容易到,那我只能像穿着杂衣服、吹着风笛的艺人那样,把那些长长尾巴、又肥又胖的灰老鼠召唤出来。

  一天夜里,我强迫自己艰难地穿过安静的街头,来到河岸贫民窟附近的一个破败的小剧院里,剧院的名字叫做“快乐时光”我想看看刚刚上映的无声电影。我身上裹着一件大外套,围巾遮住了憔悴的脸庞。我戴上手套,把瘦骨嶙峋的手也藏了起来。片子有些失真,即便如此,里面出现的白昼的天空还是让我惊恐万状。不过,黑白影像沉闷无聊的基调,倒似乎与这个苍白无的年代相当般配。

  我没有去想别的不死者。然而,血鬼还是偶有出现——某个同类留下的孤单的后代,步履蹒跚地闯入我的藏身之地,或者是一个汉,来找寻传奇的莱斯特,祈求我讲述隐秘的事件,祈求得到力量。讨厌透了,这些莽撞的家伙。

  就连他们发出的超自然的声音,也会刺得我神经衰弱,得我躲进最隐蔽的角落。

  然而,无论有多么痛苦,我仍然会读遍每一个新来的访客的心灵,搜寻我的加百列的消息。

  可是从来得不到任何线索。然后就没什么事可做了,也不会在意那恶的家伙送来的可怜的人类祭品,他们希望这些祭品能让我恢复元气,然而一切只是徒劳。

  不过这些邂逅很快就结束了。这些闯入者会被我吓坏,或者愤愤不平,他们叫骂着离开了,留下我一个人享受美好的宁静。

  我要更加远离尘世喧嚣,就那么静静地躺在黑暗之中。

  我甚至连书也不怎么读了。偶尔阅读的话,我会看《黑色面具》杂志。我还看关于20世纪丑陋的虚无主义者的故事——穿着灰扑扑服装的无赖,银行抢劫者以及侦探——我努力记住事情。可是我太虚弱了。我太累了。

  然后,一天上半夜,阿曼德来了。

  开始我还以为那是幻觉。他一动不动地站在我久已荒废的客厅里,短短的金棕色头发修剪成20世纪流行的式样,身着窄身黑布小礼服,看上去无比年轻。

  这一定是个幻觉,这个身影走进客厅,低头看见我仰面躺在落地窗边的地板上,就着月光阅读山姆·斯佩德的书。只是有一件事情不对。倘若我真要为自己想象出一个虚幻的访客,那绝对不会是阿曼德。

  我把目光瞥向他,心里升起一种朦胧的辱感,我躺在地板上,显得如此丑陋,几乎只剩一副骨架和暴突的双眼。我继续阅读马尔蒂斯·法肯的故事,双喃喃动,念着山姆·斯佩德笔下的句子。

  等我再次抬起头来,阿曼德还在那里。

  也许是同一个夜晚,也许已经是第二天夜里了,谁知道呢。

  他谈起路易斯。他已经谈了好一会儿了。

  我忽然明白,他在巴黎告诉我的关于路易斯的事情全是谎言。这些年来路易斯和阿曼德一直在一起。路易斯也一直在寻找我。

  他来过旧城的闹市区,就在我们曾经住了好久的屋子附近。最后,他终于来到我这个地方,从窗户里看见了我。

  我试图想象这一切。路易斯还活着。路易斯在这里,离我这么近,可我竞丝毫没有察觉。

  我想我笑了几声。我没办法让自己清醒地意识到路易斯没有被烧死。不过,知道路易斯还活着真是太好了。那张英俊的脸庞,那副动人的表情,还有那温柔而略带哀怨的声音依旧存在,这真是太好了。我那美丽的路易斯活下来了,没有随着克劳迪娅和尼克一同死去、消失。

  不过,也许他是死了。为什么我要相信阿曼德?我继续在月光下阅读,真希望窗外的花园里不要这么杂草丛生。有件事情阿曼德正好可以做,我告诉他,既然他是如此强壮,他可以出去把蔓生的树藤给我扯掉。牵牛花和紫藤从楼上的廊柱上悬垂下来,遮住了月光,还有那棵黑黑的老橡树,这里还是一片荒芜的沼泽地的时候,那棵树就在这里了。

  我想我其实并没有对阿曼德提出这些建议。

  我只隐约记得阿曼德告诉我路易斯要离开他,而他,阿曼德,不想继续活下去了。他声音空,干巴巴的。可是他一站在那里,月光就全都聚集到他身上了。他的嗓音还像以前那样带着回音,带着一种异常痛苦的气息。

  可怜的阿曼德。是你告诉我路易斯已经死了。去拉菲亚特公墓给自己挖个坟墓吧。

  就在街角那边。

  没人说话。没有出声的笑,我只在心里偷偷发出快活的笑声。我清楚地记得他站在脏空旷的屋子中央,手足无措地望着四周书本堆叠起的墙壁。雨水顺着屋顶的隙漏下来,把书页打黏在一起,成了硬纸板的砖块。我注视着他,也清清楚楚地注意到他身后的这一番景象。我知道,这房子里所有的屋子都和这间一样,四面摞的书籍。

  在他打量这一切之前,我还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点。我已经很多年不进去其他房间了。

  后来他似乎又来过几趟。

  我没看见他,不过我听得见他穿过外面的花园,他的思想就像一束光线,四处探照着搜寻我的踪迹。

  路易斯已经到西部去了。

  一次,我正躺在房子地基下面的瓦砾中间,阿曼德来了,从窗子的格栅外面往里注视我,我倒是看见他了,他嘶嘶叫嚣着,说我是抓老鼠的人。

  你已经疯了——是你,那个知道所有事情的人,那个嘲笑我们的人!你疯了,居然靠吃老鼠过活。你知道,在法国,他们怎么称呼你这种乡下的地主吗?他们说你们是抓野兔的人,因为你们靠抓野兔充饥。如今,在这所房子里,你又是什么呢,一个衣衫褴褛的鬼魂,一个抓老鼠的人。你就像从前那些家伙一样发了疯,说话颠三倒四,还爱在风里胡言语!而你的样子,就像天生是抓老鼠的料似的。

  我又大笑起来。我笑啊笑。我记起那些狼群,我大笑了。

  “你总是让我发笑,”我告诉他。“那个时候,在巴黎的那片坟墓下面,要不是觉得这么做不太好,我真想嘲笑你。就连你诅咒我,把一切关于我们的事情全都算在我的头上的时候,仍然是那么滑稽。要是你没把我从塔上扔下去,我也会笑的。你总是让我发笑。”

  我们之间的怨恨真是甘美无比,至少我是这么觉得。这种兴奋的感觉如此陌生,他就在那里,由着我尽情奚落,尽情鄙薄。

  可是,忽然之问,这一幕发生了变化。我没有躺在瓦砾中间。我穿行在屋子里。我不再像多年来那样衣衫褴褛、肮脏不堪,而是穿着漂亮的黑色燕尾服,披着锦缎镶边的斗篷。

  而屋子,为什么,屋子装潢华丽,所有的书籍都好好地放在书架上。镶木地板在大吊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,到处都飘着音乐,那是维也纳的圆舞曲,是小提琴奏出的柔美和谐的旋律。每走一步,我都感觉到又恢复了力量,而且轻盈,轻盈得妙不可言。我能轻轻松松就两层、两层地爬上楼梯。我能飞起来穿过黑暗,肩上的斗篷仿佛成了黑色的羽翼。

  我在黑暗里向上升去,直到和阿曼德一起站在高高的屋顶上。他光彩照人,身穿原先那件老式晚礼服,我们的目光越过黑暗的丛林,那树尖上有风声在唱,我们眺望着远处弯弯的银色河,还有低垂的天幕下,透过珍珠的云彩,星星发出灼灼的光芒。

  这一切景象,还有的晚风吹拂在脸上的感觉,使我不由哭泣起来。阿曼德站在我身边,手臂环绕着我的身体。他在谈论谅解和悲伤,还有智慧以及其他经由痛苦才能学到的东西。“我爱你,我恶的兄弟。”他喃喃低语。

  这些话语仿佛血,从我周身过。

  “我并不是要复仇,”他低声说。他垂头丧气,心碎不已。“可是你来就是要恢复力量的,而你并不想要我!我等了你一个世纪,可你并不想要我!”

  于是我知道,其实我一直都明白,我的恢复只是幻觉,我还是一副衣衫褴褛、骨瘦如柴的样子。当然,屋子仍旧是一片废墟。环抱着我的这个超自然家伙的体内,有一种力量,能使我重回天空、使我在疾风中遨游。

  “爱我的话,这血就是你的,”他说。“这血我还从未给过任何人。”我感觉到他的双触碰到我的脸颊。

  “我不能骗你,”我回答。“我无法爱你。

  你对我来说是一个应该去爱的人吗?不过是一个形同槁木的家伙,渴望得到权力以及别人的情?不过是饥渴最好的象征?”

  一瞬间仿佛是拥有J,无比巨大的力量,我居然袭击了他,使他向后倒去,跌下屋顶。

  他一丁点儿重量都没有,身影消融进了灰暗的夜

  可是,是谁被打败了?是谁又一次向下落去,打在柔软的树枝上,落向大地,落向他本来的归属?回到老屋下面的一片破烂肮脏之中。是谁最后躺在一片瓦砾中间,双手和面颊紧贴着冰冷的泥土?然而记忆捉弄了我。也许我幻想了这一切,他最后的邀请,以及后来的剧痛,还有哭泣。我确实知道,经年累月之后,他又来到外面。我时时能听见他在旧花园区的这些街道上徘徊。我想叫住他,告诉他我对他撒了谎,告诉他我是爱他的。我是的。

  然而是时候了,我该让一切归于平静。

  这一刻到来了,我终于要忍受饥饿,长眠于地下,也许终于会梦见神梦见过的情景。可是我如何能把神的梦境告诉阿曼德呢?蜡烛全部点完了,灯油也全部烧尽。在某个地方有我的保险箱,里面放着钱财珠宝,以及给我的律师和银行经理人的信函,我付给这些人薪水,让他们持续管理我永远的财产。

  既然如此,为什么不入土为安呢,反正永远不会有人来打搅,在这样一个充斥着过去几个世纪的艺术拷贝的老城里是不会的。每一件事物都只会这样一直一直继续下去。

  借着天光,我读了更多山姆·斯佩德的故事和马尔蒂斯·法肯的故事。我看见杂志上的期,那是1929年,于是我想,哦,这是不可能的,是吧?我了好多老鼠的血,有了足够的力气,于是挖了很深、很深的地

  土地承载着我。各种生物在润的黏土里钻来钻去,摩擦我干瘪的体。我想着,倘若我什么时候能再次醒来,倘若我能再次看见哪怕一小片群星璀璨的夜空,我绝对、绝对不要再做可怕的事情。我绝不要屠杀无辜。

  即使我要猎杀弱者,那也一定要是绝望垂死的家伙,一定要,我发誓。我永远、永远也不要再施展那“恶的把戏”了。我只要…你知道,做一个漫无目标的“持续存在的意识”完全漫无目标。

  饥渴。光线一般清晰的痛苦。

  我看见马略了。我看得这么真切,几乎相信这绝对不是一场梦!我的心脏痛苦地膨开来。马略看上去多么光彩照人。他身着紧身礼服,式样新但不加装饰,是红色的天鹅绒料子,他的白发修剪得很短,向脑后梳起来。他带有一股人的魅力,这个摩登马略,还有一种曾经明显是掩盖在旧式衣着装扮下面的生机。

  他正做着超凡卓绝的事情。在一间打白炽灯光的工作室里,他面前放着一架黑色摄像机,用三角架支撑起来,当他给凡人拍摄电影的时候,就用右手摇动相机上的手柄。

  看见这番景象,看见他对凡人说话的架势,我的心膨起来,他正指导他们该如何相互拥抱,如何舞蹈,或是四处走动。后面是画好的布景,是的。工作室的窗外是高高的砖墙建筑,公共汽车嘈杂的声音自街头传来。

  不,这不是梦,我对自己说。这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。他在那里。要是我能试试仔细看看那窗外的城市,辨认出是哪里就好了。

  要是我能试试听懂他和年轻演员们交谈的语言就好了。“马略!”我叫起来,可是土地没了我的喊声。

  场景变了。

  马略乘坐一架巨大的电梯进入一问地下室。电梯的铁门咣当一声响,尖厉刺耳。接着他走进必须守护之神栖身的空旷的圣所,一切都完全不同了。埃及壁画不见了,鲜花的芬芳,还有闪闪发光的金饰,统统不见了。

  墙壁上挂了印象派色彩斑斓的画作,构建起朝气蓬的20世纪生活的万千场景。

  飞机从阳光普照的城市上空飞过,钢铁拱桥的后面矗立起一座座塔楼,铁制的轮船驶过银色的海面。这就是一座宇宙,融化了托起这些画作的墙壁,包围着阿卡沙和恩吉尔那静静伫立、永恒不变的身影。

  马略走到神龛附近。他走过盘错节的深雕塑,走过电话机,还有放置着打字机的木架。他在必须守护之神面前放了一台硕大而庄严的留声机。他小心地把细细的唱针搁在旋转的唱片卜。维也纳圆舞曲的声音细小而嘈杂,从金属喇叭里倾泻出来。

  看到这个我笑了,这甜蜜的发明,好像祭献似的摆在他们面前。圆舞曲是不是和袅袅升入空中的熏香具有异曲同工的效果呢?但是马略的事还没做完。他从墙上拉下一块白色的幕布。然后,从端坐着的两位神后面的高台上,他放映起凡人演出的电影来,画面正好投在白色的幕布上。必须守护之神静默地注视着闪烁摇动的影像。如同博物馆里的雕塑,电光在他们洁白的肌肤上闪耀。

  然后,发生了非常奇妙的事情。电影里那些紧张不安的人物交谈起来。他们的声音盖过了留声机里传来的圆舞曲,他们果真是在交谈。

  我注视着这一切,激动得目瞪口呆,心中充狂喜,突然问,一股巨大的悲痛没了我,那是一个巨大而又无比沉重的认知。这只不过是一场梦,这一切。因为事实是,电影里的那些小人是不可能真正开口说话的。

  那屋子以及里面的种种神奇景象失去了依托,变得昏暗起来。

  啊,讨厌的缺憾,我辛辛苦苦编造的假象,就因为这讨厌的小瑕疵而了馅。而这一切确也是真实的点滴片断——我在那个名叫“快乐时光”的小剧院里看过的无声电影,我在黑暗中听到的千百所屋子里传来的留声机的声音。

  还有那维也纳圆舞曲,啊,是来自于阿曼德在我身上施的魔咒,一想到这个,我的心都要碎了。

  为什么我不用再高明些的办法欺骗自己呢,只要让那电影按它原本的样子保持无声就成了,毕竟,这样我就能让自己相信看到了真正的情景。

  不过,又出现了最后一个证据,证明这一切只是我的想象,真是一个胆大妄为却又自圆其说的异想天开:阿卡沙,我钟爱的女神,对我说话了!阿卡沙站在屋子的门口,牢牢注视着前方,地下通道的尽头,马略乘着电梯回到了上面的世界。她的黑发密密实实,沉甸甸地垂在雪白的肩头。她举起冰冷苍白的手来召唤我。她鲜红。

  “莱斯特!”她轻声说。“快来。”

  她的思想从心里无声地向我飘来,用的是很多年、很多年以前,在无辜者墓地的地下,年老的血鬼女王对我说过的字句:头枕在石枕之上,我梦见了上面的尘世。

  我听见尘世的声音,它的崭新的音乐,仿佛是为躺在墓中的我演奏的摇篮曲。我仿佛看见世人的种种奇妙的发现,我的思维是一座永恒的圣殿,在其中我明白了人世自有它的胆识。尽管它的种种形式令人目眩神,把我拒之门外,我仍然渴望有人能无所畏惧地在这个世界里徜徉,能在它的心脏里走出一条“恶魔之路”

  “莱斯特!”她再一次轻声呼唤,她那大理石般的脸庞生气却又充悲哀。“快来!”

  “噢,我亲爱的,”我说,品尝着齿间的泥土那苦涩的滋味“要是我能去就好了。”

  莱斯特·莱恩科特

  在他复活的那一年

  19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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